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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系统从四个方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

  • 时间:2012-12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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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朱育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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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后,泸州市纳溪区供销社系统按照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区委部署,迅速传达和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。并积极采取措施,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:

    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,以十八大精神统揽工作全局,紧紧围绕区委、区政府提出的“13431”发展战略,把十八大精神贯穿到工作实践中,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。二是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,充分依托覆盖城乡的经营网络,发挥供销社系统的重要作用,大力开展“新网工程”建设,强化基层组织体系建设,使供销社上下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、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。三是充分发挥供销社自身优势,在为服务“三农”的工作中,通过开门开放办社,加快实施项目带动战略,以项目促发展,立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发展,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,并整合供销社的资源及传统优势产业,壮大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、助农增收的实力。四是认真做好年终各项工作。针对年终工作任务集中的实际,供销社机关各股室要把握工作结奏,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同时要认真总结全年工作,谋划明年打算,争取工作主动。